科技创新的例子素材科学导报学术版科技制作小发明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5-25

  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评价体系申报指南,具体给大家整理出了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评价体系申报对象条件及申请流程科技创新的例子素材科学导报学术版,详情如下,想要申报或者了解政策内容的欢迎联系小编免费咨询科技创新的例子素材……

科技创新的例子素材科学导报学术版科技制作小发明

  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评价体系申报指南,具体给大家整理出了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评价体系申报对象条件及申请流程科技创新的例子素材科学导报学术版,详情如下,想要申报或者了解政策内容的欢迎联系小编免费咨询科技创新的例子素材。

  本办法所称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以下简称孵化载体)是指在成都高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学导报学术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营管理的,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以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培养创业领军人才、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宗旨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具备孵化功能的载体。

  1、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运营机构工商注册时间和孵化载体实际运营时间已满6个月;

  2、发展方向明确,能够动态统计和管理入驻科技创业团队(企业)运行情况、发展需求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报;

  3、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能够提供电话、网络接入、办公桌椅等基本办公设施和会议室、展示室、路演厅等公共服务场地,入驻的科技创业团队(企业)不少于5个,科技创业团队(企业)所研发的项目应符合成都高新区产业的发展要求;

  4、建立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具备专门的服务团队(包括创业项目联络员、创业辅导员等),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科技制作小发明、培训服务及基本的法律科技创新的例子素材、会计、知识产权等服务,常态化组织项目路演等创新创业活动。

  ②发展方向明确,能够动态统计和管理入驻科技创业企业运行情况、发展需求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报;

  ③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其中规划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占场地总面积的75%以上,在孵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所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且符合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成都高新区产业的发展要求科技创新的例子素材。

  b.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在孵化器内,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c.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科技制作小发明、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租用孵化场地面积应低于1000平方米(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除外);

  ④.形成了较完善的孵化服务体系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能够提供创业咨询科学导报学术版、培训、辅导服务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知识产权科学导报学术版、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信息咨询等服务,常态化组织项目路演等创新创业活动;

  ⑤.聚焦成都高新区三大主导产业,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科技制作小发明、智能终端、网络通迅等),生物产业(生物医药、生物服务、健康新经济、生物医学工程等),新经济产业(5G通信与人工智能科技制作小发明、网络视听与数字文创科技制作小发明、大数据与网络安全科学导报学术版、区块链创新应用等),主营业务与孵化器专业定位一致的入驻企业数量占入驻总数60%及以上或其使用面积占场地总面积的60%及以上;

  ①孵化器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运营机构工商注册时间和孵化载体实际运营时间已满6个月;

  ②发展方向明确,能够动态统计和管理入驻科技创业企业运行情况、发展需求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报;

  a.所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且符合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成都高新区产业的发展要求。

  b.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在孵化器内,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c.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科学导报学术版、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租用孵化场地面积应低于1000平方米(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除外)﹔

  d.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占场地总面积的75%以上,入驻企业不低于25家;

  e.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培训、辅导服务以及政策、法律科技创新的例子素材、财务、投融资、知识产权、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信息咨询等服务,常态化组织项目路演等创新创业活动。

  (一)申请单位根据成都高新产业孵化培育网络平台或其他相关网络渠道通知公告,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至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孵化载体归口管理处室(中心)。

  (四)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成都高新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认定评审资格,自取消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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